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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s mind space

有关职业道德的两点思考

最近看见和听见的事情总是让我开始一些关于职业道德的思考,都很零散,但一来二去也逐渐攒出来一些东西让我觉得可以写下来一些了。我很崇拜罗素讨论社科基础问题时也能像做数学证明一样,从基本人性为第一原理然后推演出宏观结论,那种条理清晰逻辑严谨的能力和洞察力,但是我力有不逮,恐怕此篇不过是有偏差的样本推演出的有偏见的结论罢了,诸位若当催眠小品胡乱看看也可。

职业道德,企业道德与私德

先从我听到的故事开始吧。

首先是几个月前的花呗广告风波,看到评论说做这个宣传的设计师没有良心。我最开始是不认同这样的说法的,我认识一些底层做事情的阿里人,了解他们也不过跟我一样,是个道德层面普通,甚至职业道德上很“优秀”的打工人,被公众批评私德是不公平的。因此想发声,想讲一个故事,阿里的入职培训叫做百年阿里,70多个人一个班,两周时间各种活动,最后一个活动是去报告厅见合伙人。我们那一批见的合伙人是昆阳,饿了么老大,我一个同学拿到了问问题的机会,她问的是饿了么是打算如何应对外卖包装产生的大量垃圾造成的环保问题,我当时听了觉得倍有面子,别的班都是问什么“您是如何在百忙中保证身体健康”之类的拍马屁问题,我们这好歹问了个有挑战又有现实意义的问题,我相信她不是那种标新立异或者持记者心态刁难别人来让自己窃喜的人,而是事实上在杭州工作的那段时间,我每天看到自己消费的成堆的白色垃圾也会对自己有道德审视,会感到愧疚,因此这个问题我自己也常常想到。当时的回答已经不记得了,总之大意是击败对手后就有资格用相对来说更环保更不计成本一点的包装材料了,然后是一片掌声……我知道她在日后的工作中无法解决这个问题,甚至因为出色的工作使得这个问题变得更严重了,但我也相信她当时问这个问题确实是出于较高的私德修养。讲这个故事想说的就是组织的恶行和具体个人的私德应该是不挂钩的,确实阿里作为组织有很多恶,但是打工人与组织之间的道德纽带只是职业道德,似乎不应该用组织的恶来评价个人的私德。

与之对比的是另一个听来的故事,Github员工为抗议Github与ICE(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主要只能是采取执法行动驱逐非法入境者)的合作而辞去了Github的职位。这类员工为数不少,去网上搜一搜会出来很多。这当然值得赞扬,虽然不知道是否应该鼓励。这就让我想起上面的说法是否有问题,也就是职业道德和私德冲突时,是否应该以私德优先,以离职的方式来拒绝旅行职业道德。很多人说国内的某些公务员,例如城管在执行某些恶法时,虽然没有拒绝履职的权利,但有“把枪口抬高一公分”的自由,似乎也是在支持这种观点。

通常情况下,对于法人的道德要求应该比个人要高一点,所以恪守职业道德往往和私德不冲突。但实际上往往企业作恶的情况也很多,那当你在一个恶企工作时,是否应该鼓励个人以私德为先而拒绝履行自己的职业道德约束?我的观点是如果这样做了,那是值得赞扬的,但是如果没有这样做,也不应该受到批评,就像奋勇杀敌的军人永远不会被判战争罪,正常履职的军人在战后也不应该受到道德谴责。

职业伦理与职业道德

这一些故事则是我亲身经历的,而且是来新西兰之后感触颇深的一些经历。

  1. 首先是一个印度小哥来修东西,在迟到几次上门几次之后没有修好,据中介说还是收了修理费。
  2. 有一个来自哈萨克斯坦的同事,所谓在家上班基本就是在看孩子,没有产出也就罢了,还动不动要开全员会就说喉咙疼,请病假去考驾照,或者口头请假而不在系统里提请假单。因为扁平化管理和团队自治,这样的事情基本上只有团队内部人知道,但是谁也不愿当告密者。
  3. 再有一个就是我的客户奥克兰交通局的安全专员,我需要配置一些网络权限,就给他提了工单,这哥们直接把他的账号密码甩给我让我登到他们内部系统上自己操作,我真是下巴都惊掉了。偶尔他可以自己完成工单的时候,也是跟我开着视频我一步一步的“click this, enter that”的手把手教他操作,第二次干同样的事他还又忘了,一切都那么自然地继续拉我视频让我教。这哥们听名字应该也是印裔,关键是我后来差了一下他的组织树,发现他的那一支几乎全是印裔。

总之就是深切体会到我们这样偶尔摸个鱼都心里过意不去的真是对自己的要求太高了,人家明着混的也上班上的煞有介事似的。我理解不了,就想搜索一下新西兰有没有基础职业道德标准之类的东西。这才发现所谓我们从小耳濡目染的“爱岗敬业”还真不是所有社会都有的道德标准,很可能是某些国家某个时期的一个特例。新西兰的职业道德其实更侧重于道德伦理,类似于医生要敬畏生命,教师要保护孩子,警察不要滥杀无辜这种,是限制职业权力的一类规范,而并不提倡最低职业义务,更没有“爱岗”,“干一行爱一行”的说法。我本想把这类“义务型”职业道德标准的缺失归因于多种族国家不好形成统一的职业道德标准,但回想来就我以前在甲骨文接触的美国同事而言,相对来说工作是要认真很多的,所以可能不是人口的种族数量太多造成的,应该跟人口总数以及发展阶段也有一定关系。当专业人员很少,导致专业素养不够不会威胁到职业安全;当重视平等超过重视公平,社会阶层很平社会发展速度很慢,导致专业素养很高和专业素养一般在个人回报上不会有很大的区别 – 个人失去提高职业能力的内在驱动力几乎是必然的。

但是话分两头,我在这里遇到的导游,餐厅服务员,酒吧侍者等等往往都很热情客气服务周到,几乎没有碰到国内那样无缘无故不给你好脸色的情况。自然的理解是他们由于要服务的人少,不会很累,赚得也比国内相对要多,所以心情好。但是这样的解释不能作为一种理论合并进上面讲的里面,我只好这样理解,这里的服务业的体验加成部分其实更多的是私德普遍较高所致而非对自己较高的职业道德要求所致。举个例子,我们去萤火虫洞玩,有一男一女两个导游/安全员带队,一路上服务也好还不时讲段子,给客人的体验很好。我更相信那是因为他们确实生活无忧,性格开朗,爱自己的家乡,爱对来自世界的游客秀自己的家乡才这样,而非习惯于努力做好工作所致。

综上,我觉得这个图可能比较能明确地展示我的见解:

中新职业行为准则构成对比

首先解释一下上图中我现编的两个词

  1. 善力,其实就是各种超过道德要求的约束力或者自发的一种拉力,可能来自宗教,可能来自传统等等。如果你的职业自律力落在了这个范畴,那么大概率社会和你都会感受到正反馈。
  2. 平均自律力(职业),其实就是所有职场人在职业行为中的相对于不管任何尺度的行为守则的符合程度。之所以这个Bar高度比较高(或者说这个平均数的方差较大),在中国是人多(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新西兰是种族/文化差异大导致的。

阐述一下就是中国对于各职业规范的立(执)法(国家级别)和职业伦理的规范的制定(同行业协会或者组织级别)其实不够具体,但是道德要求过分地高 – 从适应工作到努力工作到热爱工作到不要命的工作 都是作为对打工人道德层面的要求而出现。相对而言的国人虽然很努力地工作,但却没有多少人觉得自己用了爱和善在工作,只是履职而已因为爱岗是大家都“应该”做的。而在新西兰,几乎没有职场道德要求,大部分工作让自己守法守则就可以就几乎是满足了所有的内在道德要求了,如果还能开心地做好一点,那几乎已经是用爱在发电了,为这个世界做善事了。当然像我上文说的那种有事请病假或者请假不提工单这种其实已经到了违反职业伦理的范畴了。

我没有智慧去说这两种形态孰好孰坏,只能说存在即合理。新西兰作为发达国家,增速慢,但是用较高的立法和合规要求来保证职场人能“守成”,其内涵就是不需要职场人太拼但是要有足够的合法合规的意识,而社会只期待你做到合法合规(同时这个合法合规的约束力其实比发展中国家高),但经历过高增速下的人(更甚者如我,这辈子都生活在改开的环境下)常常会对这样的静止和“社会级的不作为”感到绝望。而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增速快,要“守”的还没有要“追”的多,所以职业伦理和法律只是托底,通过更高的职业道德要求让职场人提升对自己的驱动力,这当然可以提高社会发展速度,但很多认真工作的人却不是听从了内心的爱/责任感的召唤,从而失去了自我成就感,也就失去了来自工作的那部分快乐。